货代公司低报葡萄酒价格、虚报品名偷逃关税3.2万元,被罚1.5万

2019-07-27 09:21 WBO葡萄酒商业观察

文| WBO团队

 
日前,辽宁中合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因进口货物品名、价格申报不实,被沈阳海关处罚1.5万元人民币。
 

货代公司因低报价格、货证不符被罚1.5万元

 

 

沈阳海关网站7月22日发布《辽宁中合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违规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辽宁中合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进口货物品名、价格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沈阳海关决定处以罚款1.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描述:2019年2月26日,当事人受辽宁四方庄园葡萄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货物收货人)委托,代理报关进口1800瓶红葡萄酒,申报品名为四朵金花干红葡萄酒(VILLA DES QUATRE SOEUR DRY RED WINE),申报总价17082欧元。

 

然而,经沈阳海关查验,实际进口货物为达雅克愉悦干红葡萄酒(TAYAC PLAISANCE),总价为26100欧元。经沈阳海关统计,该公司进口货物品名、价格申报不实造成漏缴税款32748.2元人民币。

 

当事人进口货物品名、价格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5万元。

 

海关数据库可对低报价格进行“精准打击”

 

有意思的是,此次这家涉案企业进口的葡萄酒达雅克愉悦干红葡萄酒,以及其申报的四朵金花干红葡萄酒,均不是知名品牌。众所周知,进口葡萄酒非常碎片化,绝大多数品名都不为众人所熟知,很容易低报。海关又是如何实现“精准打击”的?

 

上海文冉船务有限公司食品酒类部销售经理乔文婷表示:这肯定是开箱查验时发现的。而且,估计企业报的价格太低,引起了海关怀疑才导致开箱查验的。

 

上海里诗欧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何肖龙介绍到:海关目前有一个参考系统,记录了同类产品的价格,因此,同类产品、同等级产品,都基于大数据有一个价格参考线。这个数据库一直都有,现在还非常严格。

 

乔文婷则指出:进口公司在报关的时候,会被要求报等级的,海关可通过自身进口数据来比对价格,如果是新世界产酒国的,则可通过产区的价格数据来进行比对。

 

有业内人士认为:该案件逃税的金额并不大,偷逃关税是走私的违法行为,不仅会被罚款,还很有可能吃官司,酒商完全没必要做这样得不偿失的事情。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达,手段越来越高科技化,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也愈发智能与精准。酒商想通过低报价格、货证不符等方式偷逃关税,成功率无疑会越来越低。WBO在此也奉劝葡萄酒进口商切勿心存侥幸,一定要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