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用桂圆水加低端白兰地假冒轩尼诗等,卖了653万元

2021-05-10 10:13 WBO烈酒商业观察 WBO团队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能力亦随之提升,各类高档酒也成为了许多人宴请客人时的“桌上客”。受高额利润的诱惑,导致部分不法商家铤而走险,通过生产、销售伪劣酒从而获取利润。


近日,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刘汉波、王润华、刘林滨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刑事二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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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被告人购买阿尔格白兰地,按照比例勾兑轩尼诗、马爹利、人头马等品牌洋酒,并根据不同洋酒的味道、颜色添加焦糖色素、桂圆水等进行调配,销售金额高达653万元。


“用桂圆水加阿尔格白兰地假冒轩尼诗,

卖了653万元”


该裁定书显示,原判认定,2016年至2019年7月22日,被告人王某生出资伙同王某华、王某兵、王某强在网上购买了封口机、灌装机、激光打码机、胶糖色素、包装盒、标签、瓶盖等材料,并从饭店收购了轩尼诗、马爹利、人头马等各类洋酒空瓶等配件,在租用的英德市某车库、英城公园某别墅内,通过购买20元/斤的阿尔格白兰地按照一定比例勾兑轩尼诗、马爹利、人头马等品牌洋酒,并根据不同洋酒的味道、颜色添加焦糖色素、桂圆水等进行调配,后将加工生产出来的假酒灌装到其回收的轩尼诗等品牌酒瓶中并打码装入洋酒盒。然后推销给英德市、阳山县等地的洋酒销售商,销售的金额共计653万元。


据悉,王某华于2016年8月份开始协助王武生生产制作假洋酒并帮忙送货、收取货款等;王某兵于2016年9月份开始在教育路教育名苑烟酒行帮忙看档并送货给客户收取货款、去物流公司拉生产假酒的原料酒等;王某强于2019年4月份开始在别墅帮忙、协助生产假酒、搬酒瓶、搞卫生、送货等,其涉案金额为76万元。


法院:

“处罚金20万至400万”


案发后,英德市公安局在王某生等人的住所、仓库扣押到大量假冒名牌洋酒,涉及人头马、马爹利、芝华士、轩尼诗、尊尼获加等品牌,以及收回到的品牌空酒瓶。被告人刘某波、刘某滨、刘某明明知王某生等人销售的是以次充好的假酒,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进购了大量假酒用于销售牟利。


英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生等四人使用国家标准GB/T 11856中生产标准为二级(VS)等级的白兰地按照一定比例勾兑后,冒充国家标准GB/T 11856中优级VSOP以上级别的轩尼诗、人头马等品牌的白兰地洋酒,并出售给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刘某波、刘某明、刘某滨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上述洋酒而销售给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判处王某生等7人有期徒刑2年至15年,并处罚金20万至400万。


被告人王某生、刘某波、王某华、王某兵、刘某滨、刘某明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文章部分源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英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