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某某酒行”命名电商店铺,售假麦卡伦、轩尼诗等,3人被判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7月31日发布了一份刑事判决书:来自广东的邱氏三人因在电商平台售卖仿冒轩尼诗、麦卡伦、野格等的产品合计174万元,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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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严重侵犯商标权,依法从重处理
被告邱某自2022年10月起,购入假冒“野格”“麦卡伦”“尊尼获加黑牌”等注册商标的产品,并通过其运营的两家淘宝店铺进行销售。后续员工邱某2和邱某3加入非法销售链条。
三人有着完整的销售流程,如邱某作为老板负责找货、上架以及代发,其他员工则分别在淘宝店铺或者微信私域等渠道销售。此外两位员工还分别单独运营着自己的洋酒店铺。
上述店铺均采用“某某酒行”的命名方式,在电商渠道以低价吸引人。在警方调查后已累计售出174万元的假冒洋酒,此外还有价值6万元的假洋酒库存。
有业内人士分析到,“一般的假酒会以比官方店铺便宜20%-50%的价格来出售,因为有些威士忌品牌在被渠道抛货,价格会较为混乱,会营造出一种让大家捡漏的迷惑性,而后续即便消费者发现,维权举证也是很困难的。”
上述被告所售卖的产品还较大概率存在质量问题。在被侵权品牌方的上诉中提及“各名被告人的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会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该意见被法院采纳。
法院指出,三名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商标权,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因此依法从重处罚。最终三人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判处2-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且分别处罚7-15万元的罚金。
02
电商假洋酒层出不穷
笔者曾对电商渠道的假酒销售情况进行过系统调查,部分店铺以低至百元出头的价格售卖麦卡伦、轩尼诗、人头马等洋酒,相比正规经销商的出货价低出几倍。
某些商家甚至宣称“口感接近正品的85%-90%”,进一步来提升自身的吸引力。
这些洋酒的一般会流入两个渠道:一类会标注“专供夜场”,产品名称常以“轩V”“新款名仕”“角马”等形式出现,吸引夜场及小型酒吧;另一类标注“专供酒行”,包装高度仿真,针对微商、电商私域及区域性渠道。
无论哪种模式,供应商多来自洋酒消费核心区,形成较为成熟的供货与销售链条。广州洋酒经销商林康健指出,潮汕地区长期形成了“三大洋”等洋酒集散体系,因此假酒问题更容易集中和隐蔽。一位广东洋酒从业者则透露,假酒的酒精甚至用价格极低的“配制酒精”。
从生产环节来看,多起案件显示,制假者通过回收正品酒瓶、低价原酒和仿真包装灌装假酒。在福建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局2025年1月发布的案件中,同样是针对电商销售的一个生产作坊,在偏僻的民宅生产着成本约100元的假洋酒,利润可达10倍以上。
类似案件表明,假酒链条已经从原料采购、灌装到包装、分销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且电商平台的匿名性和快速开店机制为其提供便利。
法规监管近年来趋严,电商平台也不断升级审核和品控要求。然而,假酒仍以隐蔽方式渗透至电商、微商和私域团购等渠道,普通消费者难以识别。未来行业仍需品牌方、平台与监管部门的多方联动,从源头切断制假与销售链条,同时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和市场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