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元葡萄酒被“酒托女”卖到1880元,三亚“海鲜大咖餐厅”露馅了

2020-05-25 09:46 WBO葡萄酒商业观察



近日,有媒体披露一起三亚城郊法院审理的诈骗案件。陈某超等三人和三个女孩都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2017年8月27日,黄某接受社交网站新认识女性朋友曹某的邀请到三亚“海鲜大咖餐厅”吃饭,点了一份海鲜大杂烩套餐、一组鸡尾酒和两瓶红酒,黄某在买单时花费了3530元。
8月28日,范某也被网上新认识的朋友小雪约至“海鲜大咖餐厅”吃饭,两人点了一份海鲜大杂烩套餐和三瓶红酒,范某花了4707元。


据了解,自2017年8月22日至9月4日,曹某和5位男性客人到“海鲜大咖餐厅”共消费10190元,王某和5位男性客人到该餐厅共消费7410元,小雪与5位男性客人该餐厅共消费9117元。曹某、王某、小雪都是杨某姗、郭某宝和张某众多假名字中的一个,她们是陈某超聘来的“酒托女”。


2017年8月初,陈某超、薛某文、韩某庆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陈某超提议开一家餐厅,以“酒托女”诱骗男性客人到餐厅里消费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该提议得到薛某文、韩某庆的支持。三人经过商议,最后商定由薛某文负责出资及租赁店面,陈某超负责招聘“酒托女”、保安人员、利益分成计算及发放,韩某庆负责餐厅日常工作及收银,获得的利益按一定比例分成。


同年8月9日,薛某文出资租赁了位于三亚市某地二楼的店面作为餐厅的经营场所,取名为“海鲜大咖餐厅”,8月18日正式营业。从2017年8月18日至9月4日营业期间,陈某招聘了来“酒托女”张某、杨某姗、郭某宝及保安等人。
在经营中,陈某超通过支付提成的方式,让人与被害人网聊,表达出约会的意愿,在取得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和电话后,发给由陈某超雇佣的传号手,后者转发给三名“酒托女”,让她们分别冒充护士、游客、老师等身份打电话联系被害人,诱骗其到该餐厅消费。


韩某庆将价格仅为每瓶19元的红葡萄酒与雪碧等饮料勾兑,以每瓶220元至188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被害人,获取非法利益。在此期间作案15起,涉案金额达26717元。三亚城郊法院认为,陈某超、薛某文、韩某庆、杨某姗、郭某宝和张某的共同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据悉,被告人陈某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被告人薛某文、韩某庆、杨某姗、张某和郭某宝分别获判缓刑。
文章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  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