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比1精仿”假茅台案21人被判,产品专卖企业用酒市场

2025-09-15 09:33

日前,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全链条制售假酒案,喻某等21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喻某等通过发布打着“1比1精仿”、“包过官方NFC防伪鉴定”等噱头的短视频招揽企业用酒渠道客户,以每斤6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购入低价白酒,再制成“1比1精仿”茅台,随后专注于挖掘企业用酒市场需求,并进行定向推广,而本案即是因一位企业负责人以此酒在企业招待时被质疑为假酒而事发。


01

宣称口感与正品酒相似度高达99%,旗下8名销售全部专注企业用酒市场


实际上,作为案件核心人物的喻某,进入白酒行业时是以销售正品白酒出身。


2023年3月,喻某在重庆某庄园租下一处店面销售正规白酒,在与客户接触中得知有一种高仿茅台利润很高,十分心动。于是,在干了十几天白酒销售后,喻某决定“转行”卖假酒。


为招揽客户,喻某招聘8名销售人员,在社交平台发布大量高仿茅台广告吸引目标群体——企业用酒客户。


同时,其团队通过各种方式四处收集个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号码,逐一添加好友,并在发送好友验证请求时注明“飞天茅台1比1精仿,原厂前后标,包过茅台官方NFC防伪鉴定,酒质口感吻合正品,企业接待送礼首选”等内容。


喻某很清楚这类目标客群的心理,他精心设计销售话术,以远低于市场正品的优惠价格吸引企业客户,对售卖的是假酒这一事实毫不掩饰。


02

先接单后备货,“1比1精仿”茅台均价500元每瓶售出


而在运作模式上,喻某团伙也是采取了“轻资产”的方式:先接单后备货。


在每次接到订单后,喻某团伙便才开始“备货”。他们通过熟人联系到贵州仁怀销售基酒的袁某团伙,根据订单要求,以每斤6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购入低价酱酒,再联系张某等4人购入正品茅台的回收包材,包含纸箱、酒盒、酒瓶、瓶盖、飘带等。


最后经灌装、包装后,再以500元每瓶不等的价格售出。


案发后,警方随后也锁定了生产假冒包材的李某、鲁某夫妇二人。在二人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仓库内,警方查获印有茅台注册商标标识的各类茅台酒包材共计82430件。这些包装均由李某夫妇从他人处回收,经加工整理,组装成套后以高价卖出,拥有一整套茅台正品包材的产业链条。


最终,通过这个横跨三省、涉案21人的制假售假茅台产业链,喻某团伙让“1比1精仿”茅台被售往了全国各地。


03

案发:公司宴会上,12箱高仿茅台现原形


“1比1精仿”、“包过官方NFC防伪鉴定”、“酒质口感吻合正品”、“企业接待送礼首选”……


2024年1月,家住许昌的企业负责人樊先生刷到一条带有上述推广用语的短视频,发布者称可以提供价格便宜的高仿茅台酒,口感与正品酒相似度高达99%,发布者正是喻某团伙。


而出于好奇,樊先生先便从喻某处仅购买了一瓶,在和朋友一起品尝后,感觉确实与真茅台酒相差无几,而且价钱只有正品的十分之一,樊先生对此感到很满意。


随后的4月,樊先生便从喻某处一次性购买了12箱高仿茅台酒用于公司宴会用酒,结果在宴会现场,被很多人喝出是假酒,而樊先生一气之下便选择了报警。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鉴定,樊先生从喻某处购买的茅台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最后则根据其与喻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快递信息、银行流水循线追踪,挖出了喻某团伙这个完整的原材料供应、制假售假链条。


04

经销商:造假手段越来越高超,外观已很难鉴别真假


从本案来看,这一造假团伙所用到的茅台外包装材料均为正品,遂很难单从外观上予以简单的真伪鉴定。


一位河南当地的经销商即告诉烈酒商业:“当前的一些造假方式已经非常高超,其外包装包括瓶子、标、盖子可能均是正品,很难从外观上去鉴定真伪。尤其是茅台这样具有商务接待和收藏属性的高端酒,很多酒销售出去之后并没有开瓶,甚至开箱饮用,一般的非专业人士很难单纯通过外观看出是假酒。而即使是很多重度茅台酒友,很多时候也是需要开瓶品鉴之后才能作出基本的判断。”


而一位浙江的经销商则认为这与当前市场上不少揭标正品茅台有关。其就表示:“因为茅台的防伪标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很多人会从真酒上面揭标,将这些正品物料拿去做假酒的包材。所以目前市场上就会有一些没有标的‘揭标茅台’(烈酒商业注:酒盒防伪标、酒瓶正背标等被撕去的茅台产品),且价格相对便宜,但这也意味着消费者一旦买了一瓶‘揭标茅台’,市场上也就会多一瓶假茅台出现。”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