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推销假野格被查,该团伙涉案2000余万元
近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一批商标行政执法典型案件,其中一则案例显示,新疆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时发现,张某以“游商”上门推销的方式销售假冒野格等洋酒,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网上追逃1人,打掉犯罪窝点3个,当前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烈酒商业注意到,随着调酒风的兴起,利口酒在国内市场的需求明显提升。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野格便成为了不法分子频繁模仿和侵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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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游商”的身份上门推销假冒野格
早在2024年5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时发现,辖区内有部分商户从供货商张某处购进的“野格”配制酒、“杰克丹尼”威士忌酒、“尊尼获加”红方威士忌酒的包装外观、字体和正品有出入,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据悉,德国野格公司认为其生产和销售的“JÄGERMEISTER”(野格)利口酒在中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野格”和“JÄGERMEISTER”商标已构成驰名商标。同时,JÄGERMEISTER是其企业名称,“野格”是其在中国的子公司——野格商务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字号,德国野格公司对“JÄGERMEISTER”和“野格”依法享有企业名称权。
根据这一线索,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展开联合调查。经过调查发现,张某先从外省购进涉嫌假冒酒水,然后以“游商”上门推销的方式销售。
因为张某是以“游商”的形式销售,所以并无营业执照,也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在交易过程中刻意规避监管,既不向商户提供供货单、发票等合法票据,也未使用真实姓名。此外,部分商户也并未索要、留存相关票据凭证,也导致交易链条的断裂。
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网上追逃1人,打掉犯罪窝点3个,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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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口酒进口量额持续走高,仿冒现象频发
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今年1-8月,利口酒的进口量为1912万升,同比增长15.18%,进口额为5796万美元,同比增长38.99%。单看8月,利口酒及柯迪尔酒的进口量为354.39万升,同比增长64.38%,环比增长199.6%,进口额909.68万美元,同比增长52.07%,环比增长144.71%。
随着调酒风、即时零售的兴起,野格等利口酒在网络平台持续热销,它们也就成为了不法分子的假冒目标。
烈酒商业曾报道过多起涉及野格商标权的侵权案件,其中一些企业通过注册与野格相似的商标,甚至直接模仿其标志性的鹿头图案进行销售。特别是一些不法商家,借助“近似商标”策略,试图通过包装、名称和外观设计的相似性,误导消费者,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这类侵权不仅损害了原品牌的商标权,也给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带来了困扰。
以烟台法贝蒂葡萄酒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生产的“良鹿利口酒”和“威鹿野格利口酒”在包装、商标以及标志性的鹿头形象上与野格酒高度相似,最终确定为商标侵权。同时,该公司还生产了“青赫魅尊(钻石)汽泡酒”,该酒的商标与上海欧洲风情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某汽泡酒商标相似,且使用了相同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误导了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对烟台法贝蒂公司进行了处罚,没收了侵权产品,并处违法经营额1.5倍罚款121068元。(详情见:烟台法贝蒂侵权野格等多次被罚,疑似关联企业蓬莱法贝蒂却还在继续销售)
此外,圣罗拉公司生产的“野格哈古雷斯”商标被法院认定为是对野格驰名商标的摹仿,构成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判定圣罗拉公司需要支付5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详情见:野格哈古雷斯”赔1010万给野格!法院支持1倍惩罚性赔偿)
据了解,这类仿冒品的价格在10元/瓶-60元/瓶不等,而在京东旗舰店中,一瓶700ml的野格,售价则在118元/瓶。上述案件中的商户之所以购买“游商”的“野格”,极有可能是贪便宜导致。
通过进口数据也可以发现利口酒市场需求的旺盛。野格作为其中一款受欢迎的利口酒,也因此成为模仿的目标,一些不法商家通过伪造和模仿其产品,试图在市场上分一杯羹。同时,因为国产利口酒缺乏头部品牌,所以一定程度上导致进口品牌的市场份额集中,更容易被造假者觊觎。仿冒产品主要通过模仿野格的标志性鹿头,甚至使用近似的鹿角形象来达到误导消费者的目的。
“有的商家还通过调整瓶身颜色或包装设计,让消费者产生野格换代更新的错觉,从而诱导其购买。此外,许多仿冒产品通过套装的形式出售,进一步增强了伪造产品的市场吸引力。这些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还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品牌形象,成为酒类行业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青岛公益律师张光耀表示:“我国商标法中明确规定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任何未经授权使用、仿冒或近似注册商标的行为,均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反不正当竞争法也针对通过相似商标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强调经营者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
如果侵权行为严重,还可能触及刑法中的相关条款,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面临刑事处罚。因此,商标权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而市场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应加强对这一类侵权案件的打击力度,确保商标专用权的有效保护。
因此也建议广大经销商,在采购时应该注意鉴别,索票索证。消费者购酒则要选择合法渠道,或者寻找自己信赖的商家购买,一定不要贪便宜去不熟悉的渠道购买,谨防上当受骗。